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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暂停办理交管业务的通知

公安主持人→ 佛山市公安局 2022-06-07



关于暂停办理交管业务的通知



为提高业务系统运行效率,提升公安交管服务水平,广东省将于11月19日12时(周五)至21日20时(周日),对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。


升级期间,佛山市将暂停所有渠道公安交警机动车、驾驶人、交通违法业务办理(含车管所窗口、交通违法处理窗口、各类车驾管自助服务设备、各类交通违法处理自助终端设备、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网上业务、机动车检测站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、警邮合作网点、驾驶人考场等)。


一、车管所窗口服务

全市公安交警车管窗口(含满分教育、审验教育现场学习)交通违法窗口业务办理将于11月22日恢复已成功预约11月19日当天到各网点办理车驾管、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,可于预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,凭原预约信息前往此前预约的受理窗口办理业务。


二、驾驶人考试业务

驾驶人考试业务将于11月22日恢复。已预约11月19日至21日驾驶人考试业务的,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指引办理。


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11月19日至21日驾驶人考试的,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办理取消考试业务(最晚需在11月18日前办理):

(一)前往考试受理辖区车管所窗口办理取消;
(二)通过微信“佛山警邮合作服务号”网上申请自助取消;
(三)委托所属驾校办理取消。


三、其他网点业务

网办业务(含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网上业务、满分教育、审验教育在线学习、交通违法处理)、警邮合作网点、机动车检测站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、车驾管自助设备、交通违法处理自助终端设备业务办理将于11月22日恢复


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佛山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


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
 2021年11月17日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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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校 | 邵海量、郑初

审核 | 杨剑锋、黄昕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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